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绩[2007]2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07〕6号)要求,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7年4月下旬-2007年10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校各单位。 已作经营性资产清查的单位,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具体组织实施。 (二)采取自查与复核及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方法。一是自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进行自查;二是复核。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资产清查组自查结果进行复核验收;三是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对全校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二)对全校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 (三)对全校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实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组织分工 由于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学校决定按资产清查工作的任务和范围,实行归口负责,分级实施,责任到人。具体分工为: 学校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协调,编报资产清查工作简报和资产清查工作总结与表彰。 人事处:负责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含在职职工、离休、退休人数)。 财务处:负责对全校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 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土地,房屋,水电管网设施,家具和一般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 教务处:负责对各部门仪器设备进行核对和清查,协助清查教室用家具等设施(含全日制学生人数)。 图书馆:负责对全校图书、期刊、非印刷品等各类资料的核对和清查。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对后勤服务使用的一般设备,教室(通用)、宿舍家具,被服装具,维修材料,工具,植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 基建处:负责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并协助资产管理处核对和清查室外水电管网设施等。 信息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全校网络设施进行核对和清查。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经营性资产清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资产的标识、登记和数据上报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接待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审计的中介机构,并做好协调等工作;全面参与并监督各项资产清查工作,负责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步骤 本次清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7年4月24日-5月31日) 1.学习研究省财政厅、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的文件、报表、软件操作等。 2.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3.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 4.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 5.组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业务人员培训。 6.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项资产清查业务人员培训。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25日) 1.自查(6月1日-8月10日)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类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表,附相关证据及说明材料。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结果报告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证明材料、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2.复核(8月11日-9月12日)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自查结果、报表、证据及说明材料等进行复核验收,根据资产属性分类,制定不同复核范围和验收标准。对于复核验收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于出错率超过规定限度的,责令该单位限期重新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进行复核直至验收合格。 3.汇总(9月13日-9月27日) 汇总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自查工作结果、数据报表,形成学校总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 4.汇报(9月28日-9月29) 向学校汇报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5.审计(10月8日-10月20) 财政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6.上报(10月25日) 向教育厅报送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包括资产清查报表及说明、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7.损溢申报(11月上旬) 学校有关资产清查的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等材料,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三)总结阶段(2007年 11月下旬以后) 1.学校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考核办法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 2.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加强领导 各资产占用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二)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 (三)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严肃工作作风。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八、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史国栋 副组长:沈永祥 董存田 罗卫国 成 员:蒋旋新 井绍平 邹林全 陈胜权 丁宗伟 潘瑜 张维玺 王国军 蔡力都 钱云福 周根元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资产清查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地点在新行政楼119房间,办公室成员: 主 任:邹林全 副主任: 陈胜权 蔡力都 厉荣卫 成 员:吕凤亚 孙松春 刘津 顾晓良 熊太纯 吴春芳 朱兰云 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在资产清查期间,办公室设置专职人员从事资产清查工作,所在部门应在安排工作时给予考虑。学校将拨付专项经费保证清查工作的需要。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资产清查组,负责组织本归口管理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占有使用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小组,配合专项资产清查组开展工作。 九、工作考评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对专项资产清查组组织实施自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小组表彰的依据。 十、关于6月30日前的数据上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数据填报分为二次,第一次是2007年6月30日前的汇总表上报,第二次是2007年10月30日前的明细表上报。对于前次数据的上报,要求各职能部门尽可能真实地向资产清查办公室提供汇总数据。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200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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