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申请操作流程
一、提供个人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部门签字盖章。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 3、购买过房改房的,提供房改房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租赁使用证复印件2份。 4、领取购房补贴用于购买商品房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首付款票据复印件2份;用于购买二手房的,请提供交纳契税的凭证复印件2份或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二、住房补贴操作程序: 1、在每年6月10日前将个人资料送交国有资产管理科; 2、由学校审核小组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公布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 4、领取并填写住房补贴审批表,到对方单位进行审查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报请财务计算组复核。 6、补贴报经市房改办进行审批。 7、在10月底兑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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