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教职工入住手续
单身教职工入住手续
发布时间:2007-07-10 文章作者: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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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教职工入住手续
一、 入住
1、 符合入住条件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3、 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办理入住手续
4、 财务处交费(钥匙押金)
5、 物业管理站领取钥匙。
二、 退宿
1、物业管理站检查室内设施
2、在物业管理站领取退宿单、退还钥匙
3、资产管理科办理退房手续
4、财务处退还钥匙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