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管理部门,代表学校行使行政职能,对全校后勤保障工作履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职能,对学校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规划、开发、管理、监督和利用,确保后勤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省、市和学校有关房产、地产和后勤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后勤服务需求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后勤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代表学校与乙方签订服务承包合同,并实施指导、监督、协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5、负责学校下达的预算内各项后勤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
6、负责学校房产、地产及办公家具工作的统一管理,规划制订和计划安排工作。
7、负责学校公共设施项目的计划方案、预决算、零星工程管理、验收并组织招标、议标和签订合同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
9、负责学校爱国卫生委员会、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落实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与后勤管理相关的协调和管理工作。